盐田区排舞广场舞协会开展“无噪新舞潮” 静音广场舞文明推广活动
盐田区排舞广场舞协会开展“无噪新舞潮”
静音广场舞文明推广活动
为加强文明健身意识,推动广场舞文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出舞出文明、舞出健康、舞出和谐的新生活画面,推动广场舞“噪音”扰民这一不文明现象的解决,2023年11月20日上午盐田区排舞广场舞协会在桥东社区文化广场开展了“无噪新舞潮”静音广场舞推广活动。
本次活动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深圳市广场舞协会承办,福田区广场舞协会、罗湖区广场舞协会、南山区广场舞协会、盐田区排舞广场舞协会、龙岗区健美操运动协会、龙华区广场舞协会、光明区广场舞协会、大鹏新区排舞广场舞协会、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海玲歌舞协会协办。
这次活动由广场舞专业督导主持。盐田区排舞广场舞协会主要理事成员、全区各社区广场舞队伍的领队、桥东社区广场舞舞蹈队近100人参加了这场“无噪新舞潮”静音广场舞推广展示。活动首先由相关团队作正常音响配乐舞蹈表演,然后派发耳机并对耳机的佩戴使用知识和方法进行了传授,之后桥东舞蹈队在舞台上进行了静音舞蹈展示。
活动中,区排舞广场舞协会刘平凡会长带领相关成员宣读了“文明广场舞倡议书”,倡议书向全区各广场舞团队提出以下倡议:
一是开展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应选择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户外场地及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或社会场地资源,并自觉遵守场地管理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商家正常经营和破坏公共秩序。
二是每天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不得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开展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在其他时间段以外开展活动的,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高音量的音响器材。
三是在其他区域开展活动的,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相应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鼓励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使用无线耳机和定向音响设备。
四是在中考、高考和国家公祭日等特殊期间,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遵循有关部门的引导和管理。
五是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互比较,更不能用提高音量压制对方。
六是参与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的团体、组织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营造和谐、安定的广场舞等健身活动氛围和居民居住环境。
通过静音广场舞文明宣传和展示活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加强自律,文明健身的意识,共同建设和谐家园,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用我们的行动践行文明,让鹏城更加和谐美丽的理念将会更加深入人心,家户喻晓,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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