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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病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

日期: 2015-12-06 17:12:47      来源: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新政拟9月1日启动,现公开征求民意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9月1日拟启动!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就《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意见》、《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实施意见》、《关于明确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民意。7月8日至22日,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勿致电)提出意见和建议。明年1月1日,旨在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一套办法的城乡居民医保也将启动。2015年开始,该险种参保人缴费额度不分参保人年龄、职业、户籍性质,统一为152元/年。城镇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缴费额度大幅下降,而未成年人及在校生参保额度将上调32元/年。

  意见提交途径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ybc@ gzlabour.gov.cn

  [居民医保]老年人缴费额下调

  以往,由于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额度上的差异,导致同为广州城乡居民,在医保缴费、待遇享受上存在一定差异。在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缴费额度将统一。与去年刚调整后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费率相比,广州城镇老年居民年缴费额度下降648元/年,非从业居民下降448元/年。

  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李程说,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后实现缴费参保、待遇享受方面的公平对待,而且打破医疗保险城乡待遇差,农村居民实惠更多。新农合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后,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普通门诊报销额度由3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未成年人每年增加到1000元/年·人。所有参保人员可享受同样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