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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制定通过九项规章制度

日期: 2018-03-06 18:05:19  范东卫 张碧云     来源: 罗湖社区老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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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体现和保障我们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幸福晚年生活,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章程及有关工作规定,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于2018年3月6日下午在友谊社区党员活动室召开了改选后第⑧次理事会,会议主要议题首次讨论通过了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有关规章制度。即⑤个制度;②个条例;②个群规,分别是:
    ①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会员登记管理条例;
    ②罗湖社区老年志愿者条例;
    ③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资产管理制度;
    ④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⑤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⑥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会议制度;
    ⑦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考勤制度;
    ⑧罗湖社区老年人协会群规;
    ⑨罗湖社区老年志愿者队群规。
    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和作用发挥,首先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其次要有健全的领导班子和得力的工作骨干;第三有活动场所和必要的经费;第四规章制度健全且要落实好,这是协会建设和发挥作用的有效保障。
    基于以上四点,已改选后100天的理事会,以团结协作为协会工作的主线,实行理事会决定协会重大事项制度,在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并通过了九项管理规章制度,为下一步更好的做好本级老年人协会工作奠定了一定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