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老年协会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
8月17日,区老年协会举办了业务骨干培训班,内容有《“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经费的申报和管理》和《关于志愿者与志愿者服务兼谈老年志愿者活动立足社区》。区老年协会班子成员、各街道老年协会会长、秘书长、业务骨干及区老年协会理事28人参加了培训。
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圳市实施了“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组织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各项活动。部分街道协会特别是新成立的街道老协不太清楚如何申请和使用“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经费,为此,区老年协会专门举办了此次业务培训。
“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金可以开展哪些活动呢?主讲老师—区老龄办的陈冰笑眯眯地问大家。现场回答不大一致,有的说是购买服装,有的说是购买器材,陈冰老师解释道:“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老年文体活动(歌舞和体育运动的训练、演出等)、文化学习、老年健康和法律知识讲座等相关内容。经费限于购置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器材、服装和各类老年大学教具教材,或支付与训练、演出相关的场地、通讯、交通、师资、宣传等费用”。另外,申请此项资金要准备以下材料:“《深圳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申请表》、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备案登记表)、年审合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资料等”。
讲座结束后,大家还意犹未尽,纷纷向陈冰老师咨询请教相关问题,陈冰老师耐心地一一为大家解答。 培训班上,区老年协会黄瑜玲常务副会长还为大家解读了基层老年协会和老年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作了《老年志愿者活动立足社区》专题讲座。
据了解,“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的实施激发了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通过参加活动,拓展了社交范围、有了新的生活圈子、结识了新朋友、增添了新的生活乐趣,促进了老年群体的和谐相处。(陈冰 袁卫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