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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丽湖社区开展“道德讲堂”2019年第二课

日期: 2019-04-04 18:32:19      来源: 丽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常言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在快乐他人的同时,也能愉悦自己,一举两得何乐不为。为更好弘扬公益文化,以旨感召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中,传递真善美,提升社会正能量。

     3月29日上午,在丽湖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开展“道德讲堂”2019年第二课,由肖素媛讲师为我们授课,一起探讨“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爱心助人是道德高尚的表现的内容主题。出席本次活动的是丽湖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梁春儒,党委副书记、工作站副站长廖嘉怡以及社区45名学员。


        

有一个盲人住在一栋楼里。每天晚上他都会到楼下花园去散步。奇怪的是,不论是上楼还是下楼,他虽然只能顺着墙摸索,却一定要按亮楼道里的灯。一天,一个邻居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的眼睛看不见,为何还要开灯呢?”。盲人回答道:“开灯能给别人上下楼带来方便,也会给我带来方便。”邻居疑惑地问道:“开灯能给你带来什么方便呢?”。盲人答道:“开灯后生活,上下楼的人都会看见东西,就不会把我撞倒了,这不就给我方便了吗。”邻居这才恍然大悟。生活中如果有同样的情况发生,如果大家像盲人这样,那么方便了别人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方便。

 

        肖老师通过一个《盲目开灯》的典故,引起大家的共鸣,掌声阵阵,因此学员们也纷纷发表个人意见以及身边的感人故事。

     课上,丽湖社区党委书梁春儒、党委副书记廖嘉怡以一名学员的身份与大家一起听得津津有味,感触颇深并分享个人心得。

        一个个的故事,告诉我们身边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因此,当力所能及时,我们应该伸出我们的友谊之手给他们一点帮助,合聚起来的能量,足以消融坚冰,因此就有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比喻。给予是快乐的,助人不仅是付出,同样是一种收获。

       

   古人教诲我们,“助人者助己业”,今天你从这里走过,明天可能还会路过,今天你遇到的人,明天可能还会相见,所以,在你到达的每一个地方,对你所遇到的人,给予真心的微笑和诚挚的赞美,留下一些友善的小火花,这些小小的火花,可能点燃友谊的火焰,照亮我们共同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