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日期: 2018-04-13 21:35:35
来源: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及利益的行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公民及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则应当及时向国家相关安全机关报告,国家将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相关新闻:
上一篇:义诊进社区,便民暖人心